各位同学:
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4〕181号)以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〔2024〕31号),依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增补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,现就做好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增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追加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
根据学校通知,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在原有基础上直接翻倍,名额分配如下:
化学系
数学系
力学系
名额
10(再评选5人)
7(再评选3人)
3(再评选2人)
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不变。
二、提高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
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,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。
三、国家奖学金申报对象、条件
1、申报对象
我院二年级(含)以上的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。
2、申请条件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2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3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4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5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创新能力、社会实践、综合素质特别突出;
(6)年级要求: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方可申请。特殊学制的学生,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时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,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申请资格;
(7)成绩要求: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%(含),且评选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。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,排名可适当放宽至前30%(含),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(详见附件1)。
四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对象、条件
1、申报对象
我院二年级(含)以上的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。
2、申请条件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2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3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4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5)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,评选学年度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50%,或者学习成绩排名前50%且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60%,没有不及格科目;
(6)2023-2024学年度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,生活俭朴。
五、申报流程
1、新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均需向所在班级的奖学金推荐小组提交申请(附件2、附件3)。同时,登录智慧学工系统https://students.cau.edu.cn/,在学生资助服务-校级奖学金-政府拨款类奖学金模块,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(学生信息采集、申请奖学金操作手册请见附件4)。学生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,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,请大家在11月4日前完成系统申请。
注意:第一次已申报过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,无需再次申请。
2、各班级奖学金推荐小组汇总申报材料后,进行信息核实、资格审查,确定最终班级两个奖项推荐名单,并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,将相关材料(汇总的附件2、附件3)提交至学院,其中纸质版推荐表须班级奖学金推荐小组签字。
六、材料提交时间
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截止时间为:11月4日(周一)下午15:00。
纸质版材料:提交附件2、附件3,以班级为单位于11月4日(周一)下午15:00前交至东区理学院415或西区理学楼154,须班级奖学金推荐小组签字。
电子版材料:提交附件2、附件3,以班级为单位于11月4日(周一)下午15:00前发送至lxystu@163.com,邮件主题为“XX班国家奖学金推荐”、“XX班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”。
七、注意事项
1、根据学校文件,转专业(指学籍异动)学生参评奖学金的一般处理办法为:如果学生转入新专业不足一个学期,应在原专业参评奖学金;如学生转入新专业时间超过一个学期,则在当前专业参评。
2、奖学金评选遵循“自愿申报”原则,所有奖学金都须申报,评选工作将在学生个人申报及班级推荐的基础上开展。
3、奖学金兼得条件:
政府拨款类奖学金(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)可以和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以及学校出资类奖学金兼得,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。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,后续将发布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申报公告。
4. 2023-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过智慧学工系统、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线上评审,请填写前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和工作要求并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。学生在系统使用时如遇相关问题,需向辅导员进行反馈,由辅导员统一填写共享文档上报问题。
奖学金评选全过程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,如对评选政策不清楚、或对评选过程和结果有异议,可随时向班级奖学金推荐小组、分团委反映情况。
欢迎广大师生予以监督!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1、各班班主任、班级奖学金推荐小组
2、分团委: 62737302;邮箱:lxystu@163.com
3、刘老师:62727209;邮箱:ly2022128@cau.edu.cn
附件1:突出表现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具体标准.docx附件2:XXX班国家奖学金(奖优类)申报推荐表.xls附件3:XX班国家励志奖学金(助困类)申报推荐表.xls附件4、学生信息采集、申请奖学金操作手册.pdf
理学院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
2024年10月31日